校内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对吉林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做出了安排。为了便于公司教师申报该奖,社科处统一组织公司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公司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工作者和教育科研人员及其他个人,于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间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及电子出版物等,均可参评。虽未公开发表,但对实际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产生重要影响和明显效益的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等,也可参评。
2.每人限报著作、论文及电子出版物等各一项。
3.两人以上合作形成的研究成果,参加评奖时,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而应当由合作者共同具名申报;如果第一作者(主编)出示让权申报证明,第二作者才有资格进行申报。著作类、电子出版物类成果主研人员最多为3人,论文类2人。
4.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只能整体参评。在未完整出版情况下,单册不能参评;多人合作的丛书可以整体参评,也可以经过主编和全书编委会的同意并且出具证明,单册参加评奖。丛书如果整体参加评奖,以丛书主编为主申报,单册参评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丛书如果已经整体参加评奖,其单册不能再单独参加评奖。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
(1)非教育科学研究类成果;
(2)已经在相当于或者高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工作中获奖的成果;
(3)著作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成果;
(4)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等。
二、组织领导
1.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教科办)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2.本次评奖实行两级评审。市(州)教科办负责辖区内的申报工作,并将其成果推荐到省教科办;高等学校和省直属学校在本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将其成果推荐到省教科办;省教科办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和复评,最后由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审批。
三、评奖标准
1.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在学术研究上有创新,在团队建设上有建树,对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有重要影响。
2.著作类成果要独立开辟某一学科,或者在研究历史和现实问题上提出创见性的观点、结论,对该学科的发展有重要贡献。
3.论文类成果要观点正确,具有创见性,论证充分,资料占有全面,对于解决教育理论或者实践问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在学术界产生一定影响。
4.电子出版物要取材新颖,思想性、知识性、实用性强,具有一定的科研、教育意义;作品图像、声音清晰,声画同步,界面设计严谨,视觉效果与交互功能到位,各种多媒体技术综合运用融合。
四、奖励类别及等级
1.本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分为著作、论文及电子出版物三类。每类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2.对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者颁发证书,其中对于合作研究成果,只向主研人员颁发证书。
3.根据申报成果情况确定获奖比例。获奖成果中,每类成果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比例,分别占获奖成果总数的15%、25%、60%左右。
五、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及其电子版文档;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
2、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吉林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4份,统一用A4纸打印,《评审书》可点击附件处下载。
(2)著作类申报成果报送著作3部;论文类成果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中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电子出版物须提供原件4套。
(3)申报成果的各种证明材料或附属材料一式4份,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
(4)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使之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
3、《申报评审表》和《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在申报单位审核汇总、确认无误后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zhangqian@jlu.edu.cn。
4、著作及电子类成果申报每部须交纳评审费150元,论文类成果每篇须交纳评审费80元。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2006年3月1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萌 张倩
联系电话:5167056
电子邮件地址:zhangqian@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2006年1月17日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6年02月21日 13: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