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报销通知
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的各单位职工和员工:
根据上级公费医疗拨款情况,现将2003年度的医药费报销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12月17日上午给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下午给退休人员报销医药费,地点在前卫校区老干部处。
2.12月19日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给在职人员和员工报销医药费。
3.12月23日在前卫校区老干部处给在职人员和北区员工报销医药费。
4.12月24日上午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给在职人员和员工报销医药费。
注:⒈ 年度内超3万者不在公费医疗中报销。
⒉ 报销医药费的同志必须携带医疗证、本院医生开的转诊介绍信(只限一次有效)、在外院看病的病志本、开药的复写处方、离、退休职工需带离、退休证。
特此通知,望周知。
前卫校区医院
二○○三年十二月九日